国家医保局:药品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
《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并明确提出了4项推进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的工作任务。
2019年6月,“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窗口上线试运行,标志着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正式落地,同时,“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
“药品”
、“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4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率先上线。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发布了15项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建立了编码标准数据库和动态维护平台。先后公布4项主要标准数据库信息。其中,疾病诊断代码约3.3万条,手术操作代码约1.3万条,医疗服务项目代码11190条,
医保药品代码9.3万余条
,医用耗材代码3.6万余条,实际规格型号超过1000万个。
各地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编码标准的应用
医保药品编码标准
已在天津、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广东等
7省份
落地应用;
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四川等
6省也已应用于
DRG或DIP(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
5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为统一医保结算清单数据采集标准,提高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研究制定了
《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试行)》要求加快推进医保结算清单的落地使用,做好基础信息质量控制,提高数据管理能力。 疾病和手术分类编码是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中的重要项目,
是DRG、DIP医保支付开展的依托要素。如果说病案是一个巨大的信息宝库,编码就是打开这座宝库的钥匙。随着DRG、DIP医保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入,医保版的疾病手术分类编码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