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曝光2021年首批9起欺诈骗保案

人民网2月24日电今天,国家医疗保险局官网曝光了2021年首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诈骗和保险诈骗的典型案例有“辽宁省锦州市金景医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王春医院”等9起。

首先,辽宁省锦州市金景医院诈骗案

经金州医保局、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金晶医院院长黄某某及院内外多人利用员工、居民、学生医保卡在金晶医院刷卡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违法事实290,683.15元。本案中的全部非法资金290,683.15元已被追回并返还至医保中心的资金账户。地方法院的判决如下:1 .被告金晶医院院长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被告人田某某,金晶医院法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3.被告人许某某,金晶医院医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4.被告金晶医院财务人员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5.被告人杨某某,锦州九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6.被告人韩某某,辽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二、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王春医院诈骗案

经长沙市公安局、医保局调查,发现长沙市望城坡王春医院副院长李某某、院长兼法人刘某某在药品、化验、中药包治等方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人民币4,253,947.38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朱某某已分别将违法所得200万元和10万元返还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剩余违法资金215.3947万元也已返还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刘某某、李某某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特别巨大。他们的行为都构成欺诈。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万元。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和硕丝绸之路益康中医院诈骗案

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后,涉案人员杨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追回全部非法所得,退回医保中心基金账户。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河朔丝绸之路益康中医医院法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四.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家医疗中心曾某某骗保案

/h/]经红安县医保局、公安局联合调查,发现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家医疗所(康复科)工作人员曾某某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25日,以伪造病历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违法所得被追回并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经审理,法院裁定被告人曾犯诈骗罪,诈骗金额264927.12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五、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刘嘉颖乡镇卫生院原医保专员、药事收费员贪污案

【/h/】据唐山市丰润区医保局调查,刘嘉颖乡镇卫生院医保管理员、药房收费员念某某涉嫌2018年虚报住院信息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移交公安后,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固定相关证据,确认上述违法事实,追缴违法所得44884.65元。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念某因涉嫌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六.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益坑中乡巴肯中村村民李某某

【/h/】据赤峰市宁城县医保局调查,被保险人李某某存在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利用医保基金报销2017-2019年医疗费用38,964.66元的违法事实,涉嫌骗保。2020年4月2日,地方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追缴被告人李某某的非法所得,退还医疗保险中心基金账户,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VII .江苏省连云港市朱某某保险诈骗案

【/h/】据连云港市医保局调查,被保险人毕某某的儿媳朱某某有共同医生蒋某某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伪造《创伤审批表》内容,报销医疗费用22,859.82元(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涉嫌骗保的违法事实。案件移交连云港市海州公安局后,经核实上述情况属实。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退还医疗保险中心基金账户人民币22,859.82元。

八。安徽省沧州市来安县被保险人杨某某诈骗保险案

【/h/】据滁州市来安县医保局调查,被保险人杨某某故意伪造三张住院发票准备医保报销,涉嫌骗取医疗费15.5万元。案件移交公安后,核实上述情况属实。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九.云南省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杨某某挪用公款

【/h/】普洱市医保局调查发现,普洱市医保中心原财务统计科科长杨某某涉嫌挪用医保基金。将案件线索移送普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和公安进一步调查后,锁定证据,追回全部非法所得资金,返还医保中心基金账户。地方法院判决如下:普洱市医保中心原财务统计部门负责人杨某某挪用公款947,836.89元,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 

发布时间:2021-02-24 18:02